发现性侵、虐待、遗弃、自杀等情况教育、医疗机构须强制报告
前天,杭州西湖区出台国内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引起广泛关注。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检察院获悉,今年7月18日,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了《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个市级层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这也是今年4月萧山区检察院建立的医疗机构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制度在全市推行的“升级版”。相比西湖区的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该机制规定须强制报告的情况范围更广。
除了性侵之外 暴力伤害、自杀等也要报告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虐待、性侵、故意伤害、杀害等事件时有发生,作案手法愈趋于隐秘和恶劣。且因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医疗、教育、社区、家庭等环节的疏忽,甚至是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等,导致此类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
现在杭州推行的强制报告制度中明确,教育、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或工伤、火灾、坠楼、溺水、中毒、自杀等非正常损伤、死亡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备案记录,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公安、检察院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医疗、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涉及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擅自通过网络或以其他方式散播。
相关人员如果有发现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遭受或疑似遭受损伤,结合医疗诊断,可以认定不满14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发生过性行为的,以及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未成年人怀孕、流产的情况时,须强制报告。
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精神恍惚等情况,存在或者疑似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遭人麻醉等情形的;未成年人被遗弃在医疗、教育机构的;未成年人存在自杀、自残等非正常伤害、死亡情形的,相关人员一旦发现,也须强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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