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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分数不够扣怎么办?今天起可挣“减分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6  浏览次数:158
核心提示:7月26日起,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出机动车驾驶人学习减分新举措。据了解,此次交警推出的学习减分

7月26日起,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出机动车驾驶人学习减分新举措。

据了解,此次交警推出的学习减分举措,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可以选择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记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符合减分条件的,可以自行减分处理。

适用范围

学习减分只针对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状态必须为正常。

对浙A号牌非营运小型汽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减分,其他车辆及现场违法不适用学习减分。

适用减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分分值为1分、2分、3分,且罚款金额200元以下。

对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不适用学习减分。

记分周期内可参加2次考试

共可获得4分“减分券”

减分学习和处理目前仅适用于杭州公安警察叔叔App绑定后使用。请驾驶人先到交管“12123”App对驾驶证及车辆进行注册,并在杭州公安警察叔叔App上进行绑定。

手机号必须是车管所驾驶证(车辆)登记系统登记的真实有效手机号码;手机号未登记或未更新的请到交警指定窗口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考试题为10道选择题。在30分钟内答对10道题目中9道及以上的视为考试合格,获得2张分值1分的减分券。驾驶员在记分周期内可以参加2次学习考试,共可获得4张分值1分的减分券,共4分。

减分券可以多张合并使用,用于抵消相同分值的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减分券分值不得小于实际违法行为的扣分值)。减分券在驾驶证记分周期内使用完毕,逾过周期将失效。

依法实施减分教育举措,鼓励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主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将积极促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杭交宣    编辑:高婷婷    责任编辑: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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